什么是違建廠房?
違建廠房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開工建筑的廠房。
違建廠房怎么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違建廠房一般會給與罰款并限期拆除的處理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違建廠房可以補辦手續嗎
這個得看具體情況,一般違建廠房可不可以補辦手續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違建廠房雖然未經規劃部門審批,但是不違反城市的總體規劃,經規劃部門罰款,補批規劃手續以后,可以變為合法廠房,就可以正常辦理產權證。
2、違建廠房既未經規劃部門審批,同時又違反城市的總體規劃,雖然規劃部門罰款進行了處罰,但是也不能補批規劃手續,不能變為合法廠房,也不能正常辦理產權證。
所以,只有符合上面第一種情況的違建廠房才可以補辦手續成為合法廠房。